北路智控(3011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路智控北路智控(SZ:301195)2025-10-23 0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四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7]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与结束时间有规定[24] 股东权利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3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40]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