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30046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高伟达高伟达(SZ:300465)2025-10-23 09:16

选聘要求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6] -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刑事处罚,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8] 费用与限价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17] - 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7] 人员轮换 - 连续聘用的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8] 选聘有效期 - 每次选聘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9] 选聘方式与流程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14] - 流程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形成意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订业务约定书[11] 委员会职责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2][13] - 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0]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尽责核查公司财务报告[27] 选聘时间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1] 改聘情况 - 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发表否定性意见等[22][23]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了解情况并评价拟聘事务所[23]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24]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24] - 改聘公告需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多项信息[24] 主动终止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5]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等[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