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恒源煤电恒源煤电(SH:600971)2025-10-23 09:16

董事变动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5]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5] - 公司依法解除特定情形董事、高管职务[6] 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离职后履行承诺、办移交、保密[8] - 任期届满前离职转让股份有比例限制[10] - 离职半年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股份[1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印发日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