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00246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珠江啤酒珠江啤酒(SZ:002461)2025-10-23 08:01

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13,328,480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13,328,480股,全部为普通股[13]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610,161,768股[13] - 2017年非公开发行426,502,472股[14] - 2018年5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1,106,664,240股[1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15]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最近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股东权益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诉讼[22]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符合条件股东可自行诉讼[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0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06] -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注册资本100%时,可考虑发放股票股利[108]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9]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10]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无法按既定政策确定时,应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0]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1][122][12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2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27]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8]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8] -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清算组应申请破产清算[130] - 公司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制作报告,报确认后申请注销登记[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