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不超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主体)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除外,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25]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8]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国家和市场定价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4] 交易结算 - 交易双方依据协议约定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价款,逐月结算并按约定支付[18]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7][29]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28] 交易计算原则 -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发生额审议并12个月累计计算[30]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规定[30]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需重新审议[3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条款[38] 回避表决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权不计入总数[3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9][40] - 关联董事回避和表决程序含主持人提醒、争议认定等[41] - 关联股东回避和表决程序含主持人提醒、律师判断等[43]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情况的公司,其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6] 违规处理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违规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发现后1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46] - 公司董事等协助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责任人[47]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应在发现后1个月内上报情况[47] 文件保存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49]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 - 本制度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2]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52]
ST泉为(3007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