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和而泰和而泰(SZ:002402)2025-10-22 11:16

子公司持股与治理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3] - 控股子公司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 - 2名监事[8] 财务报表报送 - 子公司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未经审计上年度财务报表[15] - 前3、6、9个月结束6个工作日内报送本年当期财务报表[15] - 其它月份每月结束4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财务报表[15] 报告提交时间 - 月度经营分析报告月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提交[20] - 季度经营分析报告/述职报告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20] - 年度规划总结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20]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规定事项2个自然日内报告证券部[21] - 单笔捐赠超规定需报备[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超30%面临重大风险[24] 检查审计 - 财经、企业发展中心对子公司每年一到两次定期检查[29] - 子公司按要求整改并提交报告[30] - 检查审计包括合法合规等情况[30] - 子公司做好准备并提供资料[32] - 子公司高管调离接受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3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修改亦同[33] 文档信息 - 文档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相关制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