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和而泰和而泰(SZ:002402)2025-10-22 11:16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用闲置资金[4] 审批与管理 - 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需上报公司审批[3][5] - 财经中心负责职能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6][7] 审议规则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达或超净资产50%须股东会审议[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0] 投资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选安全性高产品[9]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购买后2个工作日通报,季末10日、年末15日报告情况[13] - 完成后及时记账归档,审计部全程监督[15][17]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信息[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