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亏损或损失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信息披露与备案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相关事项变化需补充提交档案[12]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送达公司[15]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核实追责并报深圳证监局[12] - 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等公司将处罚或索赔[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将结果报送备案并公告[23] 其他要求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6] - 公司可通过提示函告知知情人保密责任[18] - 公司应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专人报送保管文件[19] - 控股股东等履职要求提供未披露信息需登记备案并保密[19]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20]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