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600688)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0:46

议事规则修订 - 规则于2005年12月7日首次审议通过,2012年、2023年、2025年分别修订[1] 委员会构成 - 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2]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考核先提交述职报告,再评价,结果报董事会审议[11] 其他事项 - 办公室设人力资源部,主任由其主任兼任[4] - 工作经费列公司预算,可聘专家,费用公司支付[12]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7] - 议案和决议书面报董事会[17] - 出席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17] - 术语含义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9] - 制定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9]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为准[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