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基本情况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2年3月29日审议通过,2015、2022、2025年分别修订[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修改,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负责解释[29][30]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知情人[3] 需登记内幕信息情形 -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应参照制定登记管理办法[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登记[8]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登记[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需登记[9] - 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属内幕信息[9] 登记操作要求 - 知情人及时填写《登记表》,不同阶段知情人不同时及时更新[12] - 督促外部涉内幕信息人员填《登记表》并3日内上报董事会秘书室[12] - 有关单位出示《告知书》并提醒保密,与外部知情人签保密协议[14] - 公司重大事项时督促相关知情人填《登记表》并报送[14] - 各单位对外报送涉内幕信息资料时提醒并填《登记表》[15] - 向法定机构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5] - 董事会秘书室汇总《登记表》信息向监管机构报备,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签署确认意见[16] - 《登记表》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涉及重大事项除登记还编写《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5个交易日内报备[21] 其他规定 - 公司发起对其他公司有重大影响未公开信息参照“内幕信息”管理[23] - 内部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7]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31]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等[32] - 知情人控制信息使用和范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买卖证券[33] - 信息泄露知情人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室,公司将知情人登记备案[33]
上海石化(600688)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