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者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者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预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21] 财务资助与交易计算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2]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特定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3] 委托理财与协议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3]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23] - 首次发生或主要条款变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3]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其他规定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4]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协议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24] -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披露、审议、表决、履行情况[24]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等9类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4] - 关联交易变更、终止与解除应履行规定程序[2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27]
众望布艺(6050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