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301185) - 《内部审计制度》
人员与会议安排 - 审计部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审计人员[3] - 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3] 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和问题[7]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提交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审计工作内容与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2] 特殊审计事项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11] - 审计部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关联人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11]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内容[13]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3] 其他规定 - 审计工作实施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在实施时送达[15]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应在3天内书面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15] - 内部审计工作以就地审计为主,也可采用报送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14] -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6] - 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将有关资料整理装订、立卷归档[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