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3011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鸥玛软件鸥玛软件(SZ:301185)2025-10-22 08:00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从事财务等领域工作3年以上[4] - 受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3年不得担任[4] - 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正式聘任[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6]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7] 履职规范 - 任职期间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8] -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户存储[8] 离任要求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资料[9]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履行义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