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00236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选聘条件与资格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应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执业资格等条件[3] 选聘程序与方式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环节,聘期一年可续聘[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应官网发布文件[6]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开展选聘工作,需审计委员会评价[7] 选聘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人员限制与信息披露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9] 文件保存与监督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审计委员会对多种选聘情况保持高度谨慎并监督检查[12] 选聘与解聘处理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2] - 公司解聘或不再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13]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14]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在被审年度第四季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按程序处理[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