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0023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隆基机械隆基机械(SZ:002363)2025-10-21 12: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4]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2] - 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充分披露定价依据[6] 表决与审议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2] 资源保护 - 公司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及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源[6] - 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协议采取回避措施,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10] - 董事与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性质和程度[11] - 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及时采取保护措施[8] 交易审批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单笔或一年内累计300 - 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14] - 与关联人交易达3000万元以上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7]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及时披露[19][20]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2]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及时披露[22] 豁免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股票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和披露[23] 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披露标准[23] 其他说明 - 制度中“以上”“超过”含本数[26]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26]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由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时间为2025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