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5]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0] 重大事项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增减变化达5%以上需公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公告[16]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8] - 重大事件披露后有较大影响的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8] - 涉及公司收购等导致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9]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影响交易价格事件公司应披露[19] 管理与责任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和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董秘并配合披露[25]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7]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告知委托人情况[27] 资料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董事等履职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34] 暂缓与豁免 -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认为特定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应提交申请至证券部[3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长领导,董秘组织协调,证券投资部协助[33] 保密与追责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37]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聘用合同应约定保密条款[38] - 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38] - 信息披露失误或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8] - 专业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应追究责任[38]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39] - 公司向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违规人员处理情况[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41] - 本制度与新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应修订[4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隆基机械(00236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