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 公司章程修正案
艾比森艾比森(SZ:300389)2025-10-21 11:15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6,851.6912万元,修订后为36,910.0317万元,增加58.3405万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36,851.6912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36,910.0317万股,增加58.3405万股[3] 章程修订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2] - 章程适用主体新增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和公司可起诉高级管理人员[2][3]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新增经理、副经理[3]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节能项目设计、会务服务、LED电子显示屏生产加工等[3] - 公司股份发行原则新增公开[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员工持股计划除外[3] - 公司增加资本经股东会决议即可,不再要求特别决议[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担保与投资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股东大会批准[28]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2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2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相关人员不得任独立董事[31]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其他 - 公司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多处表述调整[46] - 公司修订章程情况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修改抵触、公司情况与章程记载不一、股东会决定修改[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