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603002) - 宏昌电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17年3月28日通过,2025年10月20日第一次修订[13] 信息披露 - 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情况变化应及时披露,有泄密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8][9] 申请流程 - 申请单位向董事会办公室申请,董秘上报董事长审批[10] 登记存档 - 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需登记多事项,涉商业秘密登记特殊事项[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11] 制度效力 - 与其他信息披露制度不一致时以本制度为准[1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