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603002) - 宏昌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人员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等多时点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关联方信息[9] - 上市交易12个月内等情形下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3] - 年报等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份[13] - 任职或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4] - 集中竞价减持,90日内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非公开发行12个月内不超50%[14] - 大宗交易减持,90日内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15] - 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比例不低于5%,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15]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7] 管理与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信息并检查买卖披露[9] - 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7]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1] - 增持计划过半未达下限50%需公告原因[21]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22] - 记录变动前后持股数、价格、交易方向、数量、时间等信息[37] 违规处理与制度修订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收回并披露[23] - 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超5%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23] - 制度2020年4月审议通过,2025年10月20日首次修订[28] 增减持规定 - 增/拟减持不超一定数量,占本人持股不超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