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4] - 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召开前三天通知,主任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主持[11] 职责与规则 - 选任董事、高管时与管理层沟通,搜寻整理人才信息[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12] 实施与披露 - 实施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5][17]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