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华资实业华资实业(SH:600191)2025-10-20 14: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三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提前两日发书面通知[16] 会议出席与委托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17] - 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8][19]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8][19] 会议表决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提供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过半数通过决议[22]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做选择视为弃权[20] 会议其他事项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电子通信或多种方式结合[19] - 书面投票及时收集统计,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规定时限后通知[21] - 会议应有记录,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4]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24]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8][2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办理决议公告[9][24] 董事会职权 - 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等十五项职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