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银禧科技银禧科技(SZ:300221)2025-10-20 12:31

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9]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9][10] 董事会权限及要求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 除特定情况外,其他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价值对等的反担保[1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办法情况专项说明[11] - 担保合同签署后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案[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报告董事会[14] -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0] 其他规定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2]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12] - 担保合同需明确主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2] - 被担保人变更担保事项或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程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