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2][3] 防占用措施 -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关联交易及时结算[4][5]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审批、签协议并收费,为关联方担保需审议[5][6]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7]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等将受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11][12] 违规处理 - 发生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拒不纠正时报备并诉讼[8]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冻结关联方股份偿债[8] - 董事会怠于履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报备并提请开临时股东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