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外部报送管理制度
银禧科技银禧科技(SZ:300221)2025-10-20 12: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等情况的控股子公司适用相关制度[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公司营业经营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内幕信息[4] 信息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接待、咨询和服务工作[5] -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信息披露管理机构[5]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主要责任人[7] -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14] 信息登记备案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7]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包含关键时点、参与人员等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9] - 涉及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应向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9]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需知情人填写登记表,经核实后由董事会秘书报备[9] - 公司会将接收方获信息人员登记备案[30] 信息报送要求 - 公司依据法规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6]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写审批表,经多级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16] - 报送信息时需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并经相关人员审批[2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公司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广东证监局[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有权追究责任[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操纵股价致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处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8] 接收方责任 - 公司报送材料属未披露内幕信息,接收方应严格控制使用和知情范围[30] - 接收方相关人员负有信息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买卖证券[30] - 接收方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未公开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30] - 若信息泄露接收方应立即通知公司[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