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603227) -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票买卖申请与申报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需提前3个交易日申请,经核查获确认函[3]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股票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票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因离婚致股份减少,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2] - 涉嫌违法犯罪处罚未满6个月等情况不得转让[12] 禁止买卖时段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1] - 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14] 减持与变动披露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日内报告公告[15] - 买卖致股份变动,交易发生2日内报告公告[16] 其他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等不得开展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7] 股本变动披露 - 股本增加致比例触及特定倍数,披露股本变动公告时一并披露[18] - 可转债转股等致股本增加,季度结束后2日内披露公告[19] - 减少股本致比例触及特定倍数,披露注销实施公告时一并披露[19] 违规处理 - 违规交易无法证明非真实意思,公司可追究责任[21]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可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2] - 责任人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民事赔偿[22] - 责任人触犯刑事法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