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412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77.7779万元[7] - 公司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777.7779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2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27][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7]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对提议有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37][38][40][41] - 不同交易情形和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5][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股东会通知时间、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有相关规定[45][46][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重大资产交易和担保金额超规定需特别决议[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75] - 不同交易情形需董事会审批[7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7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资助金额有规定[80] - 不同关联交易金额有不同审议流程[81][8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有召集和通知时间规定[83] -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议通过条件[85]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8][90][9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有会议召开要求[94][9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一至七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 调整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5]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17] - 章程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有定义,董事会可制定章程细则,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2]
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