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SH:603506)2025-10-20 11: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特定提议下应召开临时会议[4][5]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6]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不同时间书面通知[8]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9]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人一票表决[13] - 超半数董事赞成提案通过[13] 提案相关 - 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5] - 部分人员可要求暂缓表决[1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按需录音,秘书安排记录[15] - 按需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16]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说明[17] - 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7] 决议相关 - 按上交所规则公告,披露前保密[17]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17] 规则生效 - 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与章程效力同等[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