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SH:603506)2025-10-20 11:16

董事离职规定 - 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7] - 董事应在离职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董事股份限制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总数25%[1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