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SH:603506)2025-10-20 11:16

投资分类 - 公司投资活动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4] 投资决策 - 单次非高风险投资或单个项目年度累计投资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8] - 占比10%以上但低于50%,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8] - 占比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8] 衍生产品投资 - 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投资报告 - 证券投资等品种累计涨跌幅超10%时,投资部门和财务管理中心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3] 制度说明 - 制度为《公司章程》附件,冲突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投资终止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或目标实现等情况投资终止[20] - 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投资终止[20] - 发生不可抗力使项目无法经营投资终止[20] - 合资或合作合同规定情况出现投资终止[20] 投资转让 - 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方向背离等情况可转让投资[20] - 连续亏损且无前景等情况可转让投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