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603506) -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南都物业南都物业(SH:603506)2025-10-20 11: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2] - 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8名,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3] 股份相关规定 - 股改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9] - 股东对特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15] 会议召开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即6人)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40]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40][41]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4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5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成员[5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出具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66]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要求[67]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7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