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东谷(6039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长源东谷长源东谷(SH:603950)2025-10-20 10:45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任职限制与权限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不能担任公司经理人员[5] - 总经理有权决策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交易行为[13] 代职与制度拟定 - 副总经理代职超30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总经理人选[13] - 总经理拟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先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14] 行政支出与职责 - 公司正常行政支出由总经理提年度预算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签批可由董事长等进行[14] - 副总经理依分工负责具体经营管理工作并协助总经理,职权范围可由董事会确定或约定[16] 财务总监职责 -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各类对外财务报表等须经其签署[17] - 财务总监对会计人员任用等有批准权,后报请总经理审批[17]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21] - 会议秘书应提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紧急情况除外[24] - 会议原则上应由总经理确定的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5] - 会议纪要保存期为十年,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26] 报告与评价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30]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资产使用等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31][32]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35] 违规处理与细则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应给予经济处罚等[33] - 细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规及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法规及章程规定为准[3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