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东谷(6039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订)
离职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长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义务与追责复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忠实义务5年内仍然有效[7]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0] 职务终止与生效 - 董事任期届满除非连任职务自然终止[4] - 董事辞任一般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但特定情形除外[4] 解任与辞职程序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由劳动合同规定[5]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并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