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9月25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3] - 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部分董事回避表决[14] - 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4] - 2024年9月28日独立董事张俊学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14] - 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在内部OA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5] - 2024年10月11日公告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15] - 2024年10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激励计划数据调整 - 2024年10月18日激励对象人数由119人调整为116人,授予权益总数由1292万股调整为1286万股[18] - 2025年因利润分配和人员离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28元/份调整为13.03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66元/股调整为6.41元/股[21] - 2025年注销2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23万股限制性股票[21] 激励计划授予与行权 - 2024年10月18日以6.66元/股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643万股,以13.28元/股价格授予股票期权643万份[18] - 2025年10月20日符合行权条件激励对象110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248万份[23] - 2025年10月20日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110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248万股[23] 业绩情况 - 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5650351616亿美元,与2023年的15.5622549978亿美元相比,增长率为25.72%[27][30] 考核与比例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8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25]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分年度考核[27] -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需满足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之一[27]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8] -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8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29]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第一个行权期相同[30] 人员行权情况 - 公司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合计620万份,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248万份,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72万份[33][34] - 董事、总经理包腊梅获授股票期权25万份,本次行权10万份,剩余15万份[33][34] - 董事、副总经理毕松羚获授股票期权25万份,本次行权10万份,剩余15万份[33][34] - 董事毕于村获授股票期权25万份,本次行权10万份,剩余15万份[33][34] - 职工代表董事李振建获授股票期权15万份,本次行权6万份,剩余9万份[33][34] - 副总经理邱建军获授股票期权25万份,本次行权10万份,剩余15万份[33][34] - 副总经理苏志忠获授股票期权15万份,本次行权6万份,剩余9万份[34] - 财务总监崔玲获授股票期权15万份,本次行权6万份,剩余9万份[34]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103人)获授股票期权500万份,本次行权200万份,剩余300万份[34]
山东赫达(002810) -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