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30069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财务资助定义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资助对象不包括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2]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资助等三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7] 限制条件 -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等三种期间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8] 成本与报批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8] - 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资助视同新发生行为,需重新报批[9] 披露要求 - 披露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内容至少包括财务资助事项概述等[9] - 已披露资助事项在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形下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1]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资助对象风险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监督[13][14]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与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法律等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