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30069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应审议披露[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0]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程序和股东会审议[10][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1] - 关联担保未通过审议应提前终止[12]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含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12] - 部分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或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管理办法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其他不含[16] - 管理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