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8]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9] 选聘条件 -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等多项条件[5]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需谨慎[20]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及原因[13]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2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5] 改聘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7]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0] 履职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9] 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20]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等需关注[20]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20]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20] - 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相关处罚[21]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5]
戴维医疗(3003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