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额度与审议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委托理财原则与资金要求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5] - 用自有闲置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5] 产品选择与管理 - 发行主体为无关联商业银行,选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产品[5] - 及时取得投资证明或有效证据并记账,合同归档[13] 监督与报告 - 审计部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资金使用情况[16] - 财务部专人跟踪,财务负责人按季度上报董事会[16] - 审计部季度末全面检查,预计收益和损失报告审计委员会[17]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定期报告披露委托理财进展等情况[19]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9] - 违规致损失或收益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制度适用范围与执行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1] - 子公司按制度审批和报备[21] - 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