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戴维医疗戴维医疗(SZ:300314)2025-10-17 11: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设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3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关联交易需过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22][23]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推举召集人主持[23] - 可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0][31] 独立董事意见与报告 - 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并报告董事会[24][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5]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8] - 人数不足等情况60日内补足[6]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33] 其他规定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