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通灵金通灵(SZ:300091)2025-10-17 11:1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重大风险[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7] - 签署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报告[15] - 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7] - 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7] 信息报告与管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8] - 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需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20]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组织编制公告文稿[21] - 报告义务人持续关注报告信息进展,特定情形下第一时间报告[22] - 报告义务人应2小时内报告信息[31] - 报告义务人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5] - 报告义务人负责本部门或子公司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25] - 未通知董秘并履行程序,不得对外发布非公开重大信息[25] - 总经理等督促分管领域重大信息报告工作[25] - 董秘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26] -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秘完成信息披露工作[26] - 主要股东配合公司调查问询并如实回复[27] - 信息未公开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9] - 报告义务人未履职将受处分并担责[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