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7]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0]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5]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4]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1]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2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3]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鉴证报告[23] 用途变更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7]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资产,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