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000156) - 公司章程
华数传媒华数传媒(SZ:000156)2025-10-17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8月14日首次发行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52,932,442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52,932,442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5]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法人独立地位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26][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4] 交易与投资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73] - 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超5000万元的除证券投资外的风险投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3][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