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0056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6 10:4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或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须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2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22]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1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5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57] - 暂时休会时间不能超过二个小时[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6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0]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7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71]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7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7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6]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84]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同意可不受此限[8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二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8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交易决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8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规定须超三分之二董事通过的按此执行[9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2] - 董事会会议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93] 交易与担保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提供担保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提供担保若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及时披露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需关注[81]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4种情况财务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2] -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82] -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等情况可免于适用部分财务资助规定[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