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30030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董事、高管履职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0]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信息披露宗旨为真实、准确等[5] 责任主体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0]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控股股东等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披露流程 - 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15] - 定期报告经多部门协作,由董秘报深交所审核披露[1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证券事务部编制,董秘审稿后披露[19] 其他规定 - 配备信息披露通讯设备,设投资者咨询电话[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24] - 指定巨潮资讯网及相关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30]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35]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赔偿[38] - 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理,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