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30030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工作,明确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规定 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 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子公司总经理为重大事项 报告的负责人,负有向主管领导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