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3003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 见。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