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3003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募集资金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 额和期限; (三)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 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