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公司持有股份(权)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7]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会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2]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抄送公司存档[13]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候选人员由董事长提名[16] 财务规定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20] - 子公司会计政策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定[20] - 子公司按不同时间节点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20]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2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9]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奖惩[31]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管理联系人[26] 投资与借款 - 子公司技改或新项目投资遵循相关原则并控制投资额[24] - 子公司对外借款考虑利息承受和偿债能力并履行审批程序[22]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子公司按规定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22] - 子公司委托理财等投资经股东会批准[24] 制度建设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和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31]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