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播恩集团播恩集团(SZ:001366)2025-10-16 10: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5][8]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得担任[7] - 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审计委成员等不得兼任[8] 职责与权益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11]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受妨碍可报告[12][13] - 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其意见[16] 解聘与代行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制度相关 - 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