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新能源(004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组织规程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1] 会议规定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视需要随时召开[4]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应在会后合理时间内发送全体成员[4] - 会议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6] 决策规则 - 委员会作出决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并经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5] 职责范围 - 负责向董事会提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建议[2] - 厘定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管特定薪酬待遇[2] - 审查及批准与董事及高管职务终止有关的赔偿[2] - 确保公司在年报内按薪酬等级披露高管酬金详情[4] - 就执行董事薪酬建议咨询董事长及/或总经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