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新能源(004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组织规程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有专业资格,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 - 核数公司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和内控[2] - 负责外聘审计师委任、重新委任、罢免建议等[2]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前讨论审计事宜[2] - 制定执行外聘审计师非审计服务政策并提建议[2] - 审查监察财务报表等完整性,审阅重大意见[4] -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5] - 确保审计部和外聘审计师工作协调,检讨成效[5] - 检查外聘审计师函件及管理层回应[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与审计师开会两次[4] - 每年至少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外聘审计师一次[7] -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视需要随时召开[8] - 召集提前七日通知成员,紧急情况除外[8] - 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经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9] - 会议记录会后二十日内分发成员并报送董事会[9] - 会议记录保存五年以上[9] 其他规定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6] - 决议事项授权主席或其他成员办理并报告[9] - 组织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及修正[9]